再见了,校内小卖部

 

  安全健康教育网讯:3月11日,教育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公布了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将于4月1日起施行。《规定》明确,中小学、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、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,确有需要设置的,应当依法取得许可,并避免售卖高盐、高糖及高脂食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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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校园小卖部“退学”,无疑给校园食品安全筑了一道防火墙,此举很有必要。校园内不允许开设小卖部、小超市,有利于孩子远离“三无产品”“五毛食品”等垃圾食品。毋庸讳言,由于监管不到位等原因,校园小卖部里很难避免垃圾食品的出现,为了让孩子感觉“好吃”“上瘾”,一些生产厂家在食品里大量添加化学物质。比如市面上销售的一些不正规辣条,滥用着色剂,甜蜜素、糖精钠、山梨酸及钾盐等添加剂也严重超标,之所以“好吃”,是味精、色素和食品添加剂在起作用。媒体曾报道,武汉一名小伙子因吃了一包半“网红辣条”,导致急性胃黏膜病变。孩子们的各种器官尚未发育成熟,一旦中毒,受损程度会更重。

  校园里开设小卖部、小超市,容易培养孩子吃零食的不良习惯,也容易引发孩子之间的攀比行为,同时,因为心中记挂着书桌洞中的零食,也会干扰学习,影响注意力的集中。教室里有零食,还会制造异味,不利于营造优良的教室环境。此外,个别校园里的小卖部、小超市还会偷偷地向学生售卖烟酒,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。

  然而,光是禁止校内小卖部还远远不够,真正让人担忧的是遍布在校园附近的各种小卖部和移动摊位。每天下午放学后,不少学生会到小卖部购买食品。而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情况,更加无法保障。

  安全健康教育网呼吁各位家长老师,加强对孩子关于食品安全的教育,另外,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外食品安全的监管、查处力度。

作者:安全健康教育网 健康科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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